重要通知
9月1日起不这么做,门诊挂号将多支付6元
根据《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仪陇县总医院(医疗中心院区、金城院区、中医院区、妇儿院区、马鞍院区)全面落实药品加成取消政策。同时,门急诊挂号诊查费(含中医辨证论治)按要求上调部分,统一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,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可直接享受上调费用报销减免福利。
一、医保报账必备条件(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,方可享受6元诊查费医保报销)
(一)就诊人员为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;
(二)通过医保挂号渠道结算。
二、医保报账方式
南充市参保患者就诊挂号时,需出示并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医保结算,系统将自动减免6元诊查费,无需事后报销。
重要提醒:
就诊未携带、未使用患者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的,无法享受本次医保报账减免政策,需全额自行承担挂号诊查费用。
三、挂号收费及结算操作流程
窗口现场挂号:持患者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→ 医院收费窗口办理挂号 → 直接完成医保实时结算、自动减免费用。
公众号挂号:微信搜索仪陇县总医院 → 选择就诊的医院名称 → 预约挂号 → 选择就诊科室和医生 → 预约时间 → 选择就诊人 → 微信医保支付
四、特别温馨提示
本次6元诊查费医保报销政策仅适用于南充市范围内医保参保人员。
非南充市参保群众不享受该项报销福利,就诊挂号需按标准全额缴费。
请广大参保患者就诊时主动使用医保凭证结算,切实享受医保惠民政策!
五、诊查收费标准:
门诊类别 | 挂号总费用 | 南充本市医保参保(医保挂号) | 非本市参保 / 自费挂号 | ||||||
仪陇县人民医院 | 仪陇县中医医院、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 | 第二人民医院 | 仪陇县人民医院 | 仪陇县中医医院、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 | 第二人民医院 | 仪陇县人民医院 | 仪陇县中医医院、 仪陇县妇幼保健院 | 第二人民医院 | |
急诊 | 18元 | 18元 | 11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2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2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5 元 | 全额自付 18 元 | 全额自付18元 | 全额自付11元 |
西医普通门诊 | 12 元 | 12元 | 11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6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6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5元 | 全额自付 12 元 | 全额自付12元 | 全额自付11元 |
中医普通门诊 | 13元 | 13元 | 13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7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7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7元 | 全额自付 13元 | 全额自付 13 元 | 全额自付 13元 |
西医专家门诊(副高) | 18 元 | 17元 | 12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2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1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6 元 | 全额自付 18 元 | 全额自付17元 | 全额自付12元 |
中医专家门诊(副高) | 18元 | 18元 | 17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2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2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1元 | 全额自付 18 元 | 全额自付 18 元 | 全额自付 17 元 |
西医专家门诊(正高) | 20 元 | 19元 | 13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4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3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7元 | 全额自付 20 元 | 全额自付19元 | 全额自付13元 |
中医专家门诊(正高) | 22元 | 22元 | 21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6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6 元 | 医保报销 6 元,个人自付 15 元 | 全额自付 22 元 | 全额自付 22 元 | 全额自付 21 元 |